Skip Navigation Links\首页\学生工作\动态信息\关于评选200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上一篇: 行动落实承诺 服务践行未来 下一篇: 理学院研究生足球队获得“2009共青杯”足球赛季军
关于评选200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张锋 @ 2009-4-23 17:12:38 被阅读575次
ljf @ 2009-5-8 15:25:37 最近修改

各班级: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我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05级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北京市优秀本科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维护国家政治上的稳定和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纪守法、爱护公物。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选拔,要求在校期间荣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两次以上。

3、评选办法:每班上报两名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并从中选出一名北京市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申报推荐的毕业生提供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寸),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2张,校级优秀毕业生1张。(请将名字备注在照片背后用别针别在表格右上方)

各班级请于54日下午下班(1700)前将两类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学生成绩单》(加盖公章)和证书复印件、照片等材料交至理学院团委(中心教学楼622室)。

  

理学院团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校级申请表.doc

市级申请表.doc

上一篇: 行动落实承诺 服务践行未来 下一篇: 理学院研究生足球队获得“2009共青杯”足球赛季军